比利时建筑产品和地板覆盖物的VOC排放法规

比利时建筑产品和地板覆盖物的VOC排放法规

比利时VOC法规

比利时VOC法规-皇家法令(Royal Decree C – 2014/24239)于 2014 年 8 月 18 日发布,规定了建筑产品向室内环境排放的限值。

该法规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对首次在比利时市场上交易的产品强制生效。不允许将没有相关产品排放文件的产品投放市场。例如:在比利时市场上销售的地板覆盖物、地板找平化合物、地板粘合剂、地板涂料、树脂基地板化合物和系统、地板胶带。该法令明确规定,禁止商业化或提供任何不符合要求的产品(由100%的天然石材、陶瓷材料、玻璃或钢材组成的地板覆盖产品不受该法规约束)。

比利时建筑产品和地板覆盖物的VOC排放法规

在2014年9月1日之前投入市场的产品,可以有一个过渡期,在过渡期2015年9月1日之前允许该产品继续转售。


比利时VOC法规是基于《欧洲建筑产品条例》(CPR)(EU) No. 305/2011。这是欧洲关于建筑产品排放的第三个国家法规,并加入了德国结构工程研究所(DIBt)的原则和法国已经实施的A+ VOC法规。

●比利时VOC测试必须由获得ISO 17024认证的测试实验室按照新的欧洲排放测试方法EN 16516进行。需要在28 天的 VOC 排放测试后符合该法令规定的要求。

●比利时VOC法规比法国 VOC 法规更全面。然而,比利时的VOC可以参考DIBt(德国建筑技术研究院) 和 AgBB(德国建材环保机构)的测量。

●此外,已经获得测试结果的情况下,对于一些合适的自愿标签,如eco-INSTITUT标签或Blue Angel(蓝色天使),可以根据比利时的法规进行评估。


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什么?

VOC(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在正常环境温度下处于气态或在该温度下具有高挥发性的所有化合物,这使得它们能够在环境中扩散并改变其化学成分,对环境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它们是造成臭氧和温室效应的主要污染物之一。


比利时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法规的限值要求

比利时VOC法规包括对 VOC 和 CMR 排放的要求。这些限值适用于总 VOC 和 SVOC 排放量、R 值和乙醛、甲苯和甲醛的排放量,以及 1A 和 1B 类 CMR(致癌、致突变和生殖毒性)物质的排放量。

物质 28天后的限值
TVOC (EN16516)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总含量 ≤ 1000 ug/m³
TSVOC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总含量 ≤ 100 ug/m³
Toloule甲苯 ≤ 300 ug/m³
Formaldehyde甲醛 ≤ 100 ug/m³
Acetaldehyde乙醛 ≤ 200 ug/m³
CMR物质1A和1B ≤ 1 ug/m³
R值 ≤ 1

VOC与SVOC:VOC(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是指沸点50℃至260℃的各种有机化合物;SVOC(semi-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是指沸点在240~400℃范围内的有机物。SVOC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在环境中比挥发性有机物VOC更难降解,存在的时间会更长,而且它们能吸附在颗粒物上容易被人体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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